昨天太魯閣,今天阿公店,連日馬。 前18公里配速還蠻得心應手 結果19公里開始 我的腿開始唱謝金燕的姐姐了 所以不得不被迫慢下來 一快起來就會咚之咚之 為了不要抽筋只好OVER五分速到終點 可能是連日馬的關係吧 肌肉有點疲勞吧 所以我在想LSD是不是最好跑過30KM比較好 (對跑半馬來說)